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主题征文活动的
发布时间:2013-4-8 19:53:34 浏览次数:195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主题征文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市属学校,私立学校:

现将《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美丽中国秀美江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抓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瑞金市教育局团委

2013年4月1日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

“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伟大构想,省十三次党代会制定了“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目标。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的号召,以实际行动唱响“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的时代赞歌,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联合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的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活动主题

美丽中国 秀美江西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少工委

协办单位: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

三、征文对象

面向全省中小学生。

四、征文事项

1.文稿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主题为“美丽中国,秀美江西”。文体不限,题目可自拟,作品可涉及学生学习心得,生活点滴,成长感悟等方面。作品字数400~1200字。

2.征文活动时间:2013年1月15日开始至2013年10月15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3.征文格式必须包括题目、作者、正文、学校(年级、班级)、邮编、联系方式等,有指导教师请另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

4.活动以学校为单位推选优秀稿件寄到《课程导报》社。

5.来稿一律不退,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评选及奖励

1.本次活动将组成征文活动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对文稿作品进行评选。

2.活动设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各组均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60名。获奖者及其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3.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将挑选部分中小学生作为《课程导报》小记者。

六、其它

1.为了确保此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征文活动的教育意义。

2.《课程导报》社将开辟专栏对优秀征文稿进行刊登,并将集结出版优秀文稿集。各地、各校应充分利用《课程导报》开辟的专栏及其优秀文稿集,广泛宣传“美丽中国,秀美江西”的重大意义,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树立生态文明的意识。对部分贫困地区学校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将赠阅《课程导报》优秀文稿集和《课程导报》报纸。

3.征文稿件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岭口路129号课程导报社张佳琪收。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6365609,联系人:张佳琪。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