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
发布时间:2013-6-12 22:43:42 浏览次数:201

 

 

 

 

 

 

 

瑞教字[2013]111

 

 

关于转发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市属学校:

现将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13]19)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足额推荐教师(校长)参训(参训人员经上报审核后不得更改),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2),推荐名额见附件345。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分参训类别填报)电子稿和纸质表(盖单位公章)请于615报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稿发至biyu1103@163.com

附件:

1、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6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0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赣州市教育局

赣市教师字[2013]19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推荐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参加培训,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各培训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34。“国培计划(2013)”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脱产置换研修项目将另行通知。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请于617日前报市教育局师教科联系人:易琪,联系电话:8391499,邮箱:gzjyjpx@163.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二

 

 

 

江西省教育厅文件

 

 

赣教师字〔201322

 

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

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2013年继续实施 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现随文下达参训推荐名额(附件1234),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及中小学、幼儿园按有关要求报名,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完成。我省从7月初开始,组织实施年度国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培计划所称农村教师(校长),指在县城、乡镇以及自然村、教学点任教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公办和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园长)。县城、乡镇高中学校办有初中的,其初中学段任课教师,适用农村义务教育师资范围。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教育班,其幼教任课教师,适用农村幼儿园范围。

  二、国培计划(2013参训对象为:1、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 应选派45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中青年教师(校长)参训。其中置换脱产研修应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或特岗教师参训,发挥种子教师作用。按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赣教师字[2013]8号文),我省每县必须在受援学校每年选派3人以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接受国培计划”3个月的置换脱产培训。2、学前教育属公办幼儿园的应选派4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园长)参训;属民办幼儿园的,应选派举办者正式聘用、任教稳定的45周岁以下的幼儿教师(园长)接受培训。已在公办、民办幼儿园任教,未取得幼儿教师任教资格,学历符合要求,可推荐参加教师资格培训。未接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应推荐参加园长、副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未从事幼儿教育的教师接受转岗培训,应优先选派公办富余教师、新入职幼儿教师、农村新建公办幼儿园拟聘用教师(园长)参训。2011年、2012年参加过国培集中培训、置换培训、转岗培训、远程培训的农村教师,按教育部规定,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

  三、国培计划参训推荐计划名额分配,自上而下将计划分解到市到县到校到园。推荐参训人员自下而上,逐级按名额和条件,报送推荐名单。经汇总审核,按教育部要求在网上公示一周。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本通知,层层组织推荐报名,于620日前分项目类别将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省项目办(江西师大教师教育处),省项目办再将学员信息录入项目和证书系统,实行培训档案电子化管理。纸质版盖章整理成册,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具体办班时间、地点,按审核认定的名单提前一个月分期分批通知参训。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702480176@qq.com

  省项目办联系人:刘娅,联系电话:0791-8812083115180422991。电子邮箱:632024809@qq.com

  附件:1.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校长)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江西省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瑞教字[2013]111

 

 

关于转发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市属学校:

现将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13]19)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足额推荐教师(校长)参训(参训人员经上报审核后不得更改),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2),推荐名额见附件345。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分参训类别填报)电子稿和纸质表(盖单位公章)请于615报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稿发至biyu1103@163.com

附件:

1、赣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6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0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赣州市教育局

赣市教师字[2013]19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推荐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参加培训,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各培训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34。“国培计划(2013)”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脱产置换研修项目将另行通知。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请于617日前报市教育局师教科联系人:易琪,联系电话:8391499,邮箱:gzjyjpx@163.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2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二

 

 

 

江西省教育厅文件

 

 

赣教师字〔201322

 

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

参训推荐报名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2013年继续实施 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现随文下达参训推荐名额(附件1234),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及中小学、幼儿园按有关要求报名,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完成。我省从7月初开始,组织实施年度国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培计划所称农村教师(校长),指在县城、乡镇以及自然村、教学点任教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公办和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园长)。县城、乡镇高中学校办有初中的,其初中学段任课教师,适用农村义务教育师资范围。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教育班,其幼教任课教师,适用农村幼儿园范围。

  二、国培计划(2013参训对象为:1、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 应选派45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质的农村中青年教师(校长)参训。其中置换脱产研修应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或特岗教师参训,发挥种子教师作用。按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赣教师字[2013]8号文),我省每县必须在受援学校每年选派3人以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接受国培计划”3个月的置换脱产培训。2、学前教育属公办幼儿园的应选派4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园长)参训;属民办幼儿园的,应选派举办者正式聘用、任教稳定的45周岁以下的幼儿教师(园长)接受培训。已在公办、民办幼儿园任教,未取得幼儿教师任教资格,学历符合要求,可推荐参加教师资格培训。未接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应推荐参加园长、副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未从事幼儿教育的教师接受转岗培训,应优先选派公办富余教师、新入职幼儿教师、农村新建公办幼儿园拟聘用教师(园长)参训。2011年、2012年参加过国培集中培训、置换培训、转岗培训、远程培训的农村教师,按教育部规定,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培训。

  三、国培计划参训推荐计划名额分配,自上而下将计划分解到市到县到校到园。推荐参训人员自下而上,逐级按名额和条件,报送推荐名单。经汇总审核,按教育部要求在网上公示一周。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本通知,层层组织推荐报名,于620日前分项目类别将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省项目办(江西师大教师教育处),省项目办再将学员信息录入项目和证书系统,实行培训档案电子化管理。纸质版盖章整理成册,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具体办班时间、地点,按审核认定的名单提前一个月分期分批通知参训。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702480176@qq.com

  省项目办联系人:刘娅,联系电话:0791-8812083115180422991。电子邮箱:632024809@qq.com

  附件:1.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校长)期集中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国培计划(201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5.江西省国培计划(2013参训学员信息分项汇总表

 

转载自瑞金教育网

 

  

 

  附件 20136916374280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