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的
发布时间:2013-4-8 16:39:50 浏览次数:163

  瑞教党字[2013]7号

 

 

中共瑞金市教育局委员会  瑞金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小学党总支、初中党支部,市属学校党总支(支部),私立学校党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闭幕讲话,在将近25分钟的时间里,9次提及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伟大的构想和不懈的追求,郑重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中国共产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努力把我们的党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民族发展好,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

为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努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局机关干部。 

二、活动时间 

1.征文时间:2013年4月5日—2013年4月20日; 

2.评审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9日。 

三、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学生以“我的梦想”为主题,教师以“耕耘梦想”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征文要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发动广大师生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四、稿件要求 

1.征文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深刻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和为梦想作出的努力,主旨积极向上;文体除小说、诗歌外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 

2.参赛作品请注明个人信息,包括单位(班级)、姓名、联系方式。 

3.所有作品一律要求上交电子稿和一份打印稿。文稿字体要求:标题,小三,黑体,居中;正文,小四,宋体。 

五、组织、评比方式 

本次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局党办、办公室、基教科、团委、教科研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学生征文和教师征文分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获奖作品选登在瑞金教育网。 

七、投稿方式 

学生征文纸质稿交到基教科杨小榕手,电子稿发送到rjjjk@163.com;教师征文纸质稿交到党办,电子稿发送到rjsjyjdwb@163.com。

 

 

中共瑞金市教育局委员会

瑞 金 市 教 育 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