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22 20:46:49 浏览次数:260

 

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3-05-22 08:29:22
 
 
 
 
 

赣教基字〔2013〕3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2013年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函〔2013〕3号)精神,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的2013年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由青少年学生以“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进行写作或绘画,并通过传统书信邮寄作品的方式参加,旨在引导青少年学生抒发自己的美丽梦想,并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前途命运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到成就“中国梦”,是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程,用梦想支撑信念,从梦想中积聚能量和动力,坚定人生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至11月。

三、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

四、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参照全国比赛的组织架构形式,我省活动的组织机构如下:

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少工委

承办单位:江西省邮政公司

支持单位:江西教育期刊社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设区市要参照省组委会组织机构,设置相应的市组委会组织机构,指导、督促本次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可分为写作和绘画两种形式。

1.写作作品:参加本次活动写作作品可以“写给2021年自己的一封信”或“写给2049年祖国的一封信”为题目,也可围绕主题自定题目,写作文体不限。但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列入本次书信活动评选范围。

    2.绘画作品:绘画形式为国画、油画、水彩画、漫画、素描、儿童画等。作品尺寸不得大于30cm*50cm。

3.参加活动的学生要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4.为方便与获奖作者联系和优秀辅导老师评选,作品邮寄统一使用书信文化活动专用信封。报送作品时必须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参赛组别、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辅导老师姓名及邮政编码。来稿一律不退,请参加者自留底稿。

5.省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活动参加者一经投稿,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六、活动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5月上旬)

由举办单位联合发出活动通知,启动全省活动。成立本次活动的省组委会领导机构,确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阶段具体工作。各级相关单位组建各地活动组委会和相关工作机构,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地中小学校做好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2.活动实施阶段(2013年5月-9月)

5-6月,各地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通过读书读报、书信文化讲座、演讲比赛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书信文化活动,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引导他们学习、交流、讨论,激发广大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理解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内涵和意义。各地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按照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本次活动。

6月下旬,各县(市、区)邮政局收集整理相关作品。

7月上旬,各县(市、区)组委会按照上报名额数,进行初评。上报名额数为:按照县(市、区)参与活动学生人数以一万人为单位,每万人可上报100件作品参加省级评审;县(市、区)参与答题学生人数未满1万人的,5000—10000人可上报60件作品参加省级评审;2000-5000人的可上报30件作品参加省级评审,不足2000人的县(市、区),由设区市合并初评上报。已运行的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可另外单独上报20件作品(与县教育局上报的作品不重复)。对通过初评的作品作者奖励精美纪念邮品一份。

9月上旬,各设区市组委会将经过县级初选的学生作品(包括县教育局推荐的和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推荐的作品,其中绘画作品不少于20%)统一上报省组委会进行评选。

3.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0-11月)

省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分别按照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出版,同时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省级媒体上刊登。对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特别优秀的作品以及在活动组织过程汇总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报请全国活动组委会表彰,参加全国集中评选,优秀作品将在有关媒体上交流展示,绘画作品还可备选明信片图案。

七、奖项设置

省组委会根据各设区市组委会上报的写作作品和绘画作品进行评选,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评出一等奖共30名(其中初、高中组共15名,小学组15名),二等奖共60名(其中初、高中组共30名,小学组30名),三等奖180名(其中初、高中组共90名,小学组90名)。对一、二等奖作品指导教师一并予以表彰。优秀组织奖20名,由省组委会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确定。

奖项设置:一等奖:奖励价值30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二等奖:奖励价值20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三等奖:奖励价值100元的学习用品一份。

八、活动要求

1.各地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及邮政部门等活动组织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活动安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活动的组织、进展和成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将本次书信文化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形式,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书信文化活动,围绕书信活动主题,帮助学生通过书信文化了解祖国、了解社会、体验生活,促进他们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3.各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要积极参与活动之中,选出一批质量较高的作品,在6月底前将作品的电子稿推荐至江西教育期刊社(每个活动中心推荐作品不超过20个)。江西教育期刊社将择优在《江西校外教育》、《小学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和《高中生之友》上刊用。电子邮箱:mljx2013@ 126.com,联系人:曲洲,联系电话:0791—86765661。尚未建成校外活动中心的县(市、区)不做此项推荐。

4.各市参赛作品(包括写作作品和绘画作品原件)的邮寄地址统一为:**市11185信箱(信箱地址设在各设区市组委会办公室)。各设区市组委会按要求将获奖名单整理后统一将作品寄省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以设区市组委会办公室所在地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

邮编

信箱

单位

邮编

信箱

宜春市组委会

336000

宜春市11185信箱

景德镇市组委会

333000

景德镇市11185信箱

上饶市组委会

334000

上饶市11185信箱

新余市组委会

338000

新余市11185信箱

吉安市组委会

343000

吉安市11185信箱

萍乡市组委会

337000

萍乡市11185信箱

抚州市组委会

344000

抚州市11185信箱

鹰潭市组委会

335000

鹰潭市11185信箱

赣州市组委会

341000

赣州市11185信箱

南昌市组委会

330002

南昌市11185信箱

九江市组委会

332000

九江市11185信箱

省组委会 

330006 

江西省330006信箱 

省组委会联系人:陆江斌、刘佳,联系电话:0791-88891553、88891300,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桃苑大街8号金源大厦15楼省邮政函件局。

 

 

 

 

 

 

 

 

                                                  江西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少工委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