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赣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18 8:31:58 浏览次数:736

 

 

瑞教字[2013]96

 

 

关于做好2013年赣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

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市属学校: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2012-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12]45号)精神,我市已完成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的报名工作,为提高培训效率,确保全部参训人员圆满地完成培训任务,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3月—20135月,培训时间三个月。

二、培训考核方式

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考核采取平时学习考核、结业考试考核和结业作业考核三个环节,其中平时学习考核占总成绩的30%,结业考试成绩占总分值40%,结业作业成绩占总分值的30%(具体考核要求见《培训指南》)。

1、平时学习考核。学员平时成绩由网上学习时间、网上自测题完成情况及参加面授辅导情况三部分组成。网上学习办法:学员登录赣州电大网站—点击“心理健康辅导员图标”进入登录平台—根据登录窗口提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098-9596。面授辅导时间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

2、结业考试考核。结业考试为纸质试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员集中考试。学员考试不及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补考一次。

3、结业作业考核。参训学员在参加结业考试的同时,须提交结业作业(个案分析或学习心得体会),格式及要求见《培训指南》。

三、培训要求

1、各校在520前到教育局门卫值班室领取学员培训教材和《培训指南》,并及时将教材发放到学员手中。

2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完成培训任务。一是要督促各位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小学统一管理)。根据赣州教育局会议精神,培训成绩将与评先评优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挂钩。培训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各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二是各校要以本项培训为契机,充分发挥已取得培训资格教师的作用,在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心理问题、心理障碍,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提高学生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和学员心理健康水平与素质。

3、各参训学员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端正学习态度,真实有效地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培训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员的学习成绩,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学员,并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学员名单

 

 

                           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135171629352257.xls  

 

瑞教字[2013]96

 

 

关于做好2013年赣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

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市属学校: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2012-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12]45号)精神,我市已完成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的报名工作,为提高培训效率,确保全部参训人员圆满地完成培训任务,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3月—20135月,培训时间三个月。

二、培训考核方式

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考核采取平时学习考核、结业考试考核和结业作业考核三个环节,其中平时学习考核占总成绩的30%,结业考试成绩占总分值40%,结业作业成绩占总分值的30%(具体考核要求见《培训指南》)。

1、平时学习考核。学员平时成绩由网上学习时间、网上自测题完成情况及参加面授辅导情况三部分组成。网上学习办法:学员登录赣州电大网站—点击“心理健康辅导员图标”进入登录平台—根据登录窗口提示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098-9596。面授辅导时间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

2、结业考试考核。结业考试为纸质试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员集中考试。学员考试不及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补考一次。

3、结业作业考核。参训学员在参加结业考试的同时,须提交结业作业(个案分析或学习心得体会),格式及要求见《培训指南》。

三、培训要求

1、各校在520前到教育局门卫值班室领取学员培训教材和《培训指南》,并及时将教材发放到学员手中。

2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完成培训任务。一是要督促各位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小学统一管理)。根据赣州教育局会议精神,培训成绩将与评先评优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挂钩。培训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各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二是各校要以本项培训为契机,充分发挥已取得培训资格教师的作用,在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心理问题、心理障碍,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提高学生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和学员心理健康水平与素质。

3、各参训学员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端正学习态度,真实有效地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培训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员的学习成绩,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学员,并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学员名单

 

 

                           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1351716293522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