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8-3 14:40:14 浏览次数:197

 

瑞金市教育局

关于201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了依法保障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和科学规划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继续实行按学区划分、凭户口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

二、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瑞金三中分部(教育园区内),初一新生招收金都小学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龙珠路以西、桦林北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瑞金四中初一新生招收八一小学、金穗学校和岗背小学学区的小学毕业生。

四、无城区户籍的城区居住学龄儿童、少年就近定点安排就读。家长提供户籍证明、居住(暂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申请等材料后,小学就近安排至宝钢希望小学、绵塘小学、南岗小学、竹岗小学、金星小学、岗背小学、桔林小学、泽覃乡东洲春蕾希望小学、沙洲坝八一希望小学、黄柏瑞律小学或叶坪新华希望小学就读;初中就近安排至象湖中学、瑞金三中分部、瑞金五中(泽覃初中)、瑞金六中(沙洲坝初中)、叶坪中学或黄柏初中就读。

五、外商子女、军烈属子女的入学就读办法按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市政府办《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瑞府办发[2004]52号)到指定学校就读。

六、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鼓励适龄儿童、少年到民办学校就读。

七、其它招生范围和办法不变。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转载于瑞金教育网}